在外貿交易的時候我們經常會遇到退稅的問題,進口退稅根據各國政策不同就不一一講述了,今天主要來簡單講講出口退稅的問題。
出口企業在辦理出口退稅的時候需要特別注意申報程式以及關鍵時間點的把握。在辦理出口退稅時,要特別注意“30天”“90天”“180天”“3個月”這四個時限。
“30天”即在外貿企業購進出口貨物并向供貨企業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后,必須在開票之日起30天內辦理認證手續。
“90天”指的是外貿企業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90天內辦理出口退稅申報手續,生產企業必須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三個月后免抵退稅申報期內進行免抵稅申報的手續辦理。
“180天”指的是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的180天期限內,向所在地主管退稅部門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遠期收匯除外)。
“3個月”是指的一些意外情況下可向退稅部門提出延期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的申請,在相關部門批準后,可以延期3個月申報。意外情況比如出口企業出口貨物紙質退稅憑證不小心丟失了,或者是內容填寫有誤,這種情況是可以進行補辦或者是更改的。
當前我國出口貨物退(免)稅的稅種是流轉稅(或稱間接稅)范圍內的增值稅、消費稅。在進行出口退稅的時候需要的附送材料主要有報關單、進口銷售發票、進貨發票、結匯水單或收匯通知書、運單和出口保險單、合同信息、產品征稅證明、出口收匯已核銷證明以及與出口退稅有關的其他材料。
目前我國外商投資企業出口貨物退稅辦法主要包括“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稅。
“先征后退”是指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貨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的征稅率征稅,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稅業務的稅務機關在國家出口退稅計畫內按規定的退稅率審批退稅。“先征后退”辦法按照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乘以外匯人民幣牌價計算應退稅額,即當期應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稅稅率。
“免、抵、退”稅情況較復雜,篇幅有限暫不展開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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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業在辦理出口退稅的時候需要特別注意申報程式以及關鍵時間點的把握。在辦理出口退稅時,要特別注意“30天”“90天”“180天”“3個月”這四個時限。
“30天”即在外貿企業購進出口貨物并向供貨企業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后,必須在開票之日起30天內辦理認證手續。
“90天”指的是外貿企業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90天內辦理出口退稅申報手續,生產企業必須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三個月后免抵退稅申報期內進行免抵稅申報的手續辦理。
“180天”指的是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的180天期限內,向所在地主管退稅部門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遠期收匯除外)。
“3個月”是指的一些意外情況下可向退稅部門提出延期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的申請,在相關部門批準后,可以延期3個月申報。意外情況比如出口企業出口貨物紙質退稅憑證不小心丟失了,或者是內容填寫有誤,這種情況是可以進行補辦或者是更改的。
當前我國出口貨物退(免)稅的稅種是流轉稅(或稱間接稅)范圍內的增值稅、消費稅。在進行出口退稅的時候需要的附送材料主要有報關單、進口銷售發票、進貨發票、結匯水單或收匯通知書、運單和出口保險單、合同信息、產品征稅證明、出口收匯已核銷證明以及與出口退稅有關的其他材料。
目前我國外商投資企業出口貨物退稅辦法主要包括“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稅。
“先征后退”是指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貨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的征稅率征稅,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稅業務的稅務機關在國家出口退稅計畫內按規定的退稅率審批退稅。“先征后退”辦法按照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乘以外匯人民幣牌價計算應退稅額,即當期應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稅稅率。
“免、抵、退”稅情況較復雜,篇幅有限暫不展開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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